广西外国语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9日 阅读次数:1742广西外国语学院2012-2013学年诚聘英才
广西外国语学院坐落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有着“绿城”美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有欧陆风格的建筑群,东南亚异域情调的文化园,校园中西文化交汇,环境优雅。学院校园占地面积1015亩,校舍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0,000多人。
学校目前设有欧美语言文化学院、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国际会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东盟研究所2个研究机构,附属实验学校1所(含中小学、幼儿园)。开设有英、泰、越、汉、缅、法、印尼、日、柬、西班牙等10个语种及各类本、专科专业50多个,涵盖了文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和工学等五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外语类专业为主体,以经贸、管理为两翼的专业布局。
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质量立校,文化兴校,科技强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近几年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奖项200多项。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形成了中西合璧的教育理念和接轨国际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立足北部湾经济区,服务广西新发展,面向东盟,接轨国际”为服务面向定位,以“为民办学、大爱无疆、以生为本、立德树人”为办学理念,以“大爱”文化为核心价值,以“留住中国魂、做好国际人”校训为大学精神,以“办人民满意大学”为办学目标,凸显外语特色,致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国际型的“五型”人才,主动为北部湾经济开发区开放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西部大开发的国家战略服务,为广西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广西外国语学院热忱欢迎各类人才到我院施展才华!
广西外国语学院2012-2013学年诚聘英才
详见《(一)本科专业高职称高学历人才招聘计划》
《(二)普通教师招聘计划》
《(三)管理人员招聘计划 》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 对应聘教师岗位者应具备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对应聘其他岗位者应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
5、对应聘教师岗位者要求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且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或讲师以上。个别岗位根据工作特殊需要可放宽至重点大学的学士学位,外语一般要求通过国家六级以上考试;计算机一般要求通过国家二级以上考试,要能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
(二)高职称高学历人才基本条件
1、学科带头人:具有教授职称,有5年以上本学科的教学经验或有博士学位且有3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的副教授,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学术影响。
2、专业带头人:具有教授职称、有5年以上教学本专业管理经验,能够承担专业的规划和建设任务;或有博士学位且3年的本科教学管理经验。
3、核心课程教授:具有教授职称、有5年以本课程上教学经验;或有博士学位且有3年的本科教学管理经验。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符合招聘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下载《广西外国语学院招聘人员信息表》进行填写。应聘者须提供本科、研究生专业的课程设置、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所填内容要求必须真实,证照面试时要求带原件审核)。
(二)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后转各具体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遴选出拟聘人选。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应聘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和现场问答的方式;应聘其他岗位的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
经过国家教育部认证,获得国外大学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应聘人员。试讲及面试可采用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时间灵活安排。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研究。
2、学校对拟聘人员考核结果及用人单位意见、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董事会审批。
(五)体检与聘用
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教师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人力资源部将与拟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逾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达到我校人才引进要求和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优惠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见习期)3—6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联系电话:0771 - 4730965 苏老师、韦老师
2、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 邮编:530222
3、简历可通过E-mail、邮寄或由本人携带送至人力资源部(请注明联系方式,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4、E-mail:gxuflzp@163.com 请在主题写明“应聘部门+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以便查收。
广西外国语学院人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