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农业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 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人:杨育智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 阅读次数:5564根据《吕梁市农业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山西农业大学专项招聘工作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将吕梁市农业系统部分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9月27日
资格复审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需携带的材料
1、面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档案存放起止时间。
5、《承诺书》(附件3)。
6、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所需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其他人不得代替资格复审。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以后各个环节(包括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提前准备所需材料。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1、参加笔试的考生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复审后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各招聘主管单位电话通知)。
(二)体检时间、地点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
体检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6、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三、考察
通过体检的考生即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拟于十月中旬开展,届时将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参加笔试体检人员名单
市校园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9月18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附件3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