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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2018年公开招聘65名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阅读次数:1236

 为加快我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区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针对我区小学教师短缺的现状,2018年我区拟在编制限额内为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65名全额事业编制小学教师,其指标分配为:语文28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1名),数学16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7名),英语2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名),音乐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体育8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美术2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名),信息技术5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二)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中国国籍,1987年7月9日以后出生的。
(五)具有小学阶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六)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榆次区在编教师不允许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校就读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宣传
利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榆次区教育网和《榆次时报》及招聘安排会等宣传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7月18日9:00至2018年7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榆次区教育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报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并保证真实,信息提交后进入资格初审,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考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学科,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本规定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
如部分科目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3倍,则缩减该科目原定的招聘计划,缩减指标可调整到其它学科。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达报考岗位数的3倍时,相应核减的岗位名额,调剂到本学科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3.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7月19日-7月23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经榆次区发改局批准(区发改价函[2018]1号),本次考试两科(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每科收费50元,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7月23日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5.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8年7月28日—7月30日期间登录榆次教育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笔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榆次区组织的统一笔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以本人申报的学科进行。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专业知识学科(本学科高中段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学科10分,专业知识学科90分,笔试以高考命题方式命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15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次教育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排队,按照招聘名额的三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笔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榆次区政府门户和榆次教育网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提供准考证、身份证、网上打印的《2018年榆次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毕业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正规院校签发的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将所有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一经发现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服务基层项目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登陆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次教育网,下载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手工填写无效,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项目人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参加“三支一扶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盖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岗位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已就业的复审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讲课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讲课
1.讲课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9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3.讲课教材选用榆次区现行小学五年级教材版本。
讲课成绩占总成绩40%。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讲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成绩汇总
汇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讲课成绩×40%,分值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聘用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政审的时间、地点及名单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次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及政审
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人员要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讲课、体检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次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办理有关入编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学科的前40%的人员分配到城区小学任教,其余人员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
3.被聘用人员五年之内不允许调动或辞职,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劳资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7月9日—7月17日媒体宣传。
(二)7月18日—7月22日网上报名。
(三)7月19日—7月23日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
(四)7月28日—7月30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8月1日上午组织笔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六)8月6日公布笔试成绩,公示讲课入围花名,可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榆次区教育网查询。
(七)8月7日入围讲课人员到榆次区校园路逸夫小学进行资格复审。
(八)讲课时间与地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榆次区教师招聘领导组。
咨询电话: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160354-3806744
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4—3368171
监督电话: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1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时间。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ci.gov.cn)
榆次区教育网(http://www.ycqedu.gov.cn)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榆次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榆次区教师招聘领导组
二○一八年七月九日
文件下载:
榆次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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