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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调晋中市榆社县纪委监委审计中心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阅读次数:1026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经县委政府同意,决定对榆社县纪委监委审计中心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进行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县管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教师、医生、聘干除外)和县管的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聘用制干部除外)。

二、选调名额及职位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1名,其中,榆社县纪委审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3名,榆社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事业人员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单位)18名。

如报名人数不达拟选调人员数,根据实际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减少选调人数。

三、资格条件

(一)条件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对党绝对忠诚,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6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研究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6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与拟调动职位相适应的体能条件。

5.具有与职位相当的文字写作能力。

6.有纪检监察、政法系统、审计、财政、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的优先。

7.参公人员的选调,法律、财会、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优先。

(二)限制条件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干部基本信息不实或存疑、未经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的。

6.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

7.扶贫一线的和扶贫工作岗位的(包括扶贫办、扶贫工作队长、农村第一书记以及工作队队员)。

8.尚在新录用干部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和榆社发布等新闻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报名者要如实提交以上信息和资料,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1.报名时间:201864日至2018615日。

2.报名地点:榆社县纪委监委办公室411室(榆社县东升西街19号)。

3.联系人:张艳红、刘艺。

联系电话:66200026622901

(三)资格初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县卫计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对报名人员受处分情况、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是否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等进行审查审核。

(四)综合考察。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等。报名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名者的实际情况。

(五)确定试用人选。根据执纪监督审查工作岗位的特点、专业需求,结合本人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个人特点,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等额确定试用人选。县纪委监委根据本人特点,分别安排在相关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发放。

(六)确定人选。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对试用人员进行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结束后,综合考察结果、能力测试成绩和试用期表现,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对本人及家庭情况等基本信息要填写全面具体,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二)各单位要本着对组织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干部知悉本次选调工作相关内容。

(三)参与此项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严格的程序和严明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发现有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从严问责。

(四)接受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监督。

监督电话:0354-66223056620002

附件:公开选调榆社县纪委监委审计中心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榆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榆社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榆社县委组织部

榆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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