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5月公开招聘79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阅读次数:1023根据《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吉县公安局等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9名(具体见附件1)。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户籍在我县辖区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2、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习惯。
2、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报考人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集中现场确认报名的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表格);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五张(背面标注姓名);
7、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8、《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从吉县政府网下载。网址:http://www.zgjx.gov.cn。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涉毒的。
三、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8日至5月30日
四、报名地点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4办公室(新城办公东楼一层)。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聘计划及工作实际,采取笔试(报考公安局公益性岗位人员还需参加体能测试)等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1、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8年6月4日8: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日期:2018年6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公安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前38名(按招聘名额1:1.5比例确定)的考生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第38名成绩出现并列,一同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报考其他单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环节(如成绩出现并列,一同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可在吉县政府网查询。网址:http://www.zgjx.gov.cn
3、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局公益性岗位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能测试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招考人员中取前25名进入体检环节(如第25名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形成缺额顺次递补。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招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对县级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七、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