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扶贫开发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0日 阅读次数:766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1 平遥县扶贫开发中心 3 三、报名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29日9:00-4月30日18:00前在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报名。 2、2018年5月12日18:00前,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处领准考证。 3、2018年5月13日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2018年5月16日前在平遥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符合条件者请自行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平遥县扶贫开发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3份,并电脑打印,手工填写无效,《报名信息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学历认定表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2、报名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所报职位要求的条件。凡不如实填写、填写信息与所报岗位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报名考试费:100元 /人。 五、考试、体检 考试只进行笔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笔试 笔试内容:一门(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倾向测试各占75分,总分150分)。考生参考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 2、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如果出现成绩相同的,按报名先后顺序聘用),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人员,由晋中联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被聘用单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按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1500元/月/人(工资随着最低基本工资的增加而增加),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七、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体检等环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用人单位联合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4-3965885 /17635436480/15388545485 监督电话:0354-5868041(县扶贫开发中心) 0354-5868155(县人社局) 0354-5624479(县财政局)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平遥县扶贫开发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