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壶关县2018年4月引进50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公告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0日 阅读次数:79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各类人才5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壶关县2018年度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所需岗位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设置。
二、引才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不限国籍、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相同;
5、社会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④弄虚作假,伪造、编造有关报名材料、证件、信息的人员;
⑤在学校和社会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九牛寨乳业对面)。
3、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8时至4月27日18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壶关县2018年度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填写毕业学校、时间、专业要与毕业证所有内容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6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信息查询
1、报名人员可于2018年4月17日开始通过壶关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等相关媒体对整个工作环节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通过壶关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查询领取面试证时间等相关信息,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面试;
2、面试着重考察面试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方式采用说讲课、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
4、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且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面试人员,需加试一场。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70分;
5、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6、资格审查合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证》。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闱考察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本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入闱人选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主要通过征求学(院)校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家访等形式进行,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审批
被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355-87783190355-8778686
举报电话:0355-60123800355-8778307
本公告由壶关县2018年度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