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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6-2017招聘公告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阅读次数:986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6-2017年招聘人才计划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2人。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年龄和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部门

岗位
代码

计划

学历/职称

专业

年龄要求

其它要求

会计学院

01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或资产评估

40岁以下

 

财政金融学院

02

2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金融学或数学(金融方向)

40岁以下

 

人文与艺术学院(筹)

03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新闻学或传播学

40岁以下

 

数学与统计学院(筹)

04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0岁以下

 

工商管理学院

05

1

博士且教授

工商管理或管理科学与工程

45岁以下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放宽为博士且副教授,年龄40岁以下。

06

1

博士且教授

国际贸易学

45岁以下

 

外国语学院

07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日语语言文学

40岁以下

 

08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英语语言文学或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方向)     

40岁以下

 

工程管理学院

09

1

硕士及以上且教授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45岁以下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放宽为博士且副教授。

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10

1

博士且副教授及以上

信息技术类专业

40岁以下

 

合计

1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其他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部门

岗位
代码

计划

学历/职称

专业(方向)

年龄要求

其它要求

会计学院

01

3

博士

会计学、财务管理

40岁以下

 

02

2

硕士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
审计学或资产评估

30岁以下

同等条件,通CPA考试且有二年及以上行业实践经历者优先。

财政金融学院

03

3

博士

金融学

40岁以下

 

04

2

博士

财政学或税收学

40岁以下

 

工商管理学院

05

2

博士

物流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35岁以下

 

06

1

博士

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35岁以下

本、硕、博须有一个阶段为国际贸易(国际商务)专业(方向)。同等条件,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07

1

博士

信息与通信工程

35岁以下

 

08

1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

35岁以下

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相关研究经历。

09

2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工商管理

35岁以下

有电子商务相关研究经历。

公共管理学院

10

2

博士

行政管理学

35岁以下

 

11

1

博士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人力资源管理)

35岁以下

 

外国语学院

12

1

博士

日本大学经济类专业

35岁以下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日语本科

13

2

博士

外国语言文学、高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35岁以下

本、硕、博须有一个阶段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

14

1

硕士及以上

英语语言文学          

35岁以下

有本科院校两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历

工程管理学院

15

1

博士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35岁以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

1

博士

思想政治教育

35岁以下

中共党员

17

1

博士

马克思主义哲学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或科学社会主义

35岁以下

中共党员

18

1

博士

中国近现代史

35岁以下

中共党员

人文与艺术学院(筹)

19

1

博士

新闻学或传播学或文艺学(新闻或传媒方向)

35岁以下

 

创新创业学院

20

1

博士

高等教育学

40岁以下

 

21

1

硕士及以上且中级职称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35岁以下

有本科院校两年以上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总计

31

 

 

 

    注:140岁以下指19761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11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611日以后出生。2、有2年及以上本科院校教学经历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本科院校教学或行业实践经历的硕士,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3、博士待遇详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http://www.hufe.edu.cn/rsc)。4、海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1117日至1210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主页点击人才招聘入口注册,进入报名系统后对照应聘岗位类别,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后再投递邮箱:hufe_renshichu@163.com同时将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海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个人著作(作品)、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与前述填报的信息一致,扫描件(可拍照)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至招聘系统。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的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供现场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1)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或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下的,开考时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2)应聘其他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与专业学术水平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教学素质。

设置面试和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75分(含75分),成绩达不到75分的不进入下一程序。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考试分批进行,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如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

邮箱:hufe_renshichu@163.com

举报投诉电话:0731-88811107(监察处)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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