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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0日    阅读次数:773

 

大宁县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等13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有中心血库、非税收入征收局、财政国库支付局、国际资金管理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人才交流(人事考试)中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3个事业单位,共计招聘23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1981731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六)身体建康,能适应应聘岗位的要求;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2年的,参加2014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2016731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

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5、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118日至20161117日(上午83012点,下午2306点,节假日不休)。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社局办公楼3楼)。

    4、报考信息查询网站:大宁政府网(www.daning.gov.cn)。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6、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7、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毕业证、报到证、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本人档案(或各地人才中心、市场存档手续),近期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非个人原因未领到报到证的,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大宁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统一装入自备的档案袋内。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⑦在大宁县工作并已入编的财政供养人员;

    ⑧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拟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10、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考试费将如数退还。
     (二)缴费
       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100元,共计110元。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按照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笔试内容: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及职业道德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非医疗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实践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

   5)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七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6)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8)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应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结果客观、公正。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完整资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九、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大宁县政府网www.daning.gov.cn同时设立咨询电话:0357-3421543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拥堵而影响报名。

        

 

         大宁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O一六年十一月八

 

附件: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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