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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第二轮博士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阅读次数:803

 

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第二轮博士毕业生招聘

太原理工大学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有着114年悠久办学历史的世纪学府,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学校;学校经过百余年的传承发展,业已建设成为以工为主、理工文法经管哲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一、教学科研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全校教学科研岗位,具体岗位职数见《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第二轮招聘教学科研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2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4、海内外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5、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本科、硕士和博士所学专业方向一致(紧缺人才学科可适当放宽);

 

6、满足下列科研条件要求: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本学科方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要求被SCI收录1篇及以上;人文社科要求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并被SSCI收录1篇及以上或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2篇及以上;

 

紧缺人才(学科)专业: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本学科方向学术论文,理工科要求被EI收录2篇,人文社科要求被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1篇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

 

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的论文数量按0.5当量计算。

 

6、外语水平满足下列之一:CET-6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取得专业八级合格证;TOEFLGREIELTSPETS-5等其它相当水平的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具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经历。

 

(三)工作待遇

 

1、接收为编制内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起薪。

 

2.岗位待遇:

 

1)本科毕业于“985工程”大学,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毕业生享受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12万元。

 

2)其它博士毕业生,依据学习背景、学科类别和学术水平(发表论文、承担项目、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岗位待遇分为三档:

 

安家费:1530万元(一档30万元、二档20万元、三档15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50%,剩余50%5年按月发放,不再享受无房租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理工科812万元(一档12万元、二档10万元、三档8万元),人文社科减半。

 

岗位津贴:前两年免岗位考核,每年享受4.4万元(专业技术岗位津贴中级一档)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岗位津贴。

 

接收博士毕业生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档次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接收博士毕业生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分档暂行办法》确定。特殊紧缺人才学科 :建筑学、外语、体育、艺术,接收的博士毕业生可上调一档。

 

(四)其他

 

1、自报到之日起,学校及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来校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离学校。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调离学校的,根据已服务时间比例退回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和生活设施,按学校有关程序办理调离手续。

 

2、教学科研岗位接收的博士毕业生两年内不考核教学任务,但应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的科研任务。

 

二、辅导员和教辅(实验)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辅导员岗位7名,教辅(实验)岗位17名,具体岗位职数见《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第二轮招聘教辅(实验)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身体健康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5、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1231日后出生),教辅(实验)岗位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231日后出生)

 

6、辅导员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

 

2)博士所学专业与我校专业相关,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和法学等专业优先;

 

3)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或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7、教辅(实验)岗位要求

 

博士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关。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待遇

 

1、接收为编制内辅导员或教辅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起薪。

 

2、不享有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3、岗位津贴:前两年免岗位考核,每年享受4.4万元(专业技术岗位津贴中级一档)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岗位津贴。

 

(四)其他

 

辅导员和教辅(实验)岗位接收的博士毕业生五年内不得转岗。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1692日起。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教学科研(辅导员、教辅(实验))岗位接收博士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45)。

 

2、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例如:材料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张三+北京大学+材料学),电子版报名材料包括:

 

教学科研岗位:

 

1)《太原理工大学教学科研岗位接收博士毕业生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本科和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扫描件);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4)论文检索证明(SCI论文应有分区检索)、参与重大项目、博士后资助、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辅导员、教辅(实验)岗位要求:

 

1)《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教辅(实验))岗位接收博士毕业生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扫描件)

 

3、应聘人员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并承诺对因提供有关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4、每个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人事处根据应聘人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应聘材料投至学生处、学院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来校参加面试。

 

(二)面试

 

用人单位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将面试通过人员名单交人事处。

 

(三)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在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到校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交由人事处。

 

(四)组织考察

 

人事处根据用人单位面试结果和体检结果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招聘领导组集体对通过面试人员和组织考察的应聘者进行研究,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及公示。上级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育办

 

邮编:030024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351-601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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