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人:靳海波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1日 阅读次数:2491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1)
二、 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农业信息网上(www.xj-agri.gov.cn)发布。
四、报 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57号自治区农业厅八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李慧敏 、熊黎黎 联系电话:0991-2865083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五、考 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试采用汉语答题,对非母语考试者不加分。
(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由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总成绩分别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农业信息网上(www.xj-agri.gov.cn)公示。
六、体 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如在体检环节放弃者或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 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在考察环节放弃者或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 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农业信息网上(www.xj-agri.gov.cn)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九、录 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招聘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干部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刘建平 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865679
附件:1.2011年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