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16届特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
发布人:管艳琴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阅读次数:1514
关于为2016届特困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
各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要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等活动,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为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山西省政府关于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的相关政策,帮助特困毕业生顺利就业,提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签约率,学校将对2016年7月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届特困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的求职择业补贴。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安排如下。
1、各中心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察,上报就业办家庭经济特困毕业生基本情况,特困毕业生名额应在学院毕业生(本硕)总数的6%以内。
2、特困毕业生基本情况要包括姓名、专业、性别、生源地、银行账号(建行)、补贴金额、签约单位、签约时间、备注等项目。
3、在学院公示5天后,于
4、毕业生离校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约派遣的,经学校批准,补贴在离校前汇入特困毕业生的银行账号。
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