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12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人:靳海波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5日 阅读次数:1955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9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组函字〔2014〕46号)的规定,面向太原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六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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